长沙市培养和发展住宅租借商场作业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推进长沙市租借住宅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计划》(简称《计划》)。《计划》指出,已完成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处理不动产挂号的房子,盘活供作租借住宅后,不归入家庭住宅套数计算。
对此,一位闻名房企人士在承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长沙此次方针再次展现了其高明之处,既保障了住宅刚需坚定‘房住不炒’基调,又保证了改进型住宅需求人群获取到购房资历,可谓‘一举两得’。”
《计划》表明,长沙将全面打通新房、二手房、租借住宅商场“通道”,以长房集团、长沙建发集团作为试点企业,开展盘活存量房供作租借住宅试点。按照《计划》目标,经过盘活、新建、配建,长沙力求到2025年末筹集租借住宅不少于15万套。
业主能够经过与试点企业签定《长沙市盘活存量房供作租借住宅协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方式,由长沙市住宅租借监管服务渠道进行监管,将存量房盘活供作租借住宅,运营年限时间不低于10年。存量房业主既能够托付给试点企业租借运营房子,也能够挑选自行租借运营房子,均须归入服务渠道监管。
值得关注的是,《计划》着重,本《计划》实施之前,已完成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处理不动产挂号的房子,盘活供作租借住宅后,不归入家庭住宅套数计算。
上海立信金融会计学院博士孙文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解读道:“这意味着之前拥有多套房的业主能够经过将非自住住宅经过与试点企业签定租借协议的方式取得新的‘房票’,新入市的‘房票’将主要是改进型需求人群,对刚需商场不会有较大影响。”
《计划》还规则,作为租借住宅的房子在《协议》履约期内的租借住宅信息将在不动产挂号体系中进行标注,并保证履约。住宅租借相关企业和租借当事人的失期行为都将归入诚信体系处理。在《协议》履约期内,房子权属人可进行房子交易,但在因买卖、赠予处理租借住宅不动产转移挂号时,需取得长沙市住建部分的租借住宅上市交易作业联络单,且购买方、受赠方仍需按《协议》履行期满。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几天前,长沙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音讯,从5月6日起,长沙市限购区域内家庭在首套产品住宅网签或取得不动产权属证后满4年,即可购买第二套产品住宅。比照此前长沙的方针是网签满6年,即可购买第二套房。
音讯甫出,便有网传长沙将有40万人提前取得购房资历。上述闻名房产内部人士表明:“40万人这个数据是依据长沙每年住宅成交量的大约计算,不排除是一些地产出售和房产中介利用该方针进行炒作,不过这条方针确实意味着有一部分人群将提前两年取得购房资历。”
接连两条重磅新政出台对长沙楼市会有什么影响?孙文华认为:“租借住宅方针是长沙对盘活存量住宅的一次尝试,保障刚需住宅的同时释放了改进型需求,长沙作为中部省会城市一直是楼市价格洼地,二套房取得资历缩短对改进型需求也有着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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